5月10日,乐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成剑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,就《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》在乐清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。
当天上午,执法检查组来到市教育局,听取了市教育局关于贯彻实施《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》及教育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。
随后,检查组一行先后赴市中心幼儿园文笔园区、市柏林幼儿园,详细查看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、学前教育经费保障、幼儿园办园质量监管等情况。
当天下午,检查组一行又来到天成街道天成幼儿园、虹桥镇香格里拉幼儿园、虹桥妇联幼儿园,实地了解该片区的学前教育基本情况、《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》贯彻落实情况、今后的工作重点等内容。
近年来,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《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》精神,深入实施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,在经费投入、公办园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保教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,初步建立起广覆盖、保基本、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。今年,我市计划建成13所公办幼儿园,其中市幼胜利园区、市幼清和园区、实验幼儿园金溪园区、虹桥镇文星幼儿园、虹桥镇杏南幼儿园、蒲岐二幼、南塘幼儿园、雁荡二幼计划今年9月份开园。
胡成剑在充分肯定我市学前教育工作成效后指出,今年开展《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》执法检查,是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,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进行的一项专项监督工作,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《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》,支持助推政府部门加大工作力度,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。他强调,要继续加大投入,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,鼓励多种形式办园,推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。要强化规划管理,充分利用这次村(社区)规模优化调整的有利时机,抓好村办公助园建设,认真落实相关规定,推进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。要聚焦提高质量,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规范办园行为,提升保育工作专业化水平。
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天青参加检查。